市经普办联系方式
办公室:
综合组:
业务组:
0730-8213345
宣传组:
后勤组:
0730-8247237
 数据组: 0730-8223058
 
 
 
您的位置:普查动态>正文

来源:《岳阳晚报》
岳阳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4年05月20日 岳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就我市经济普查有关情况,本报最近采访了市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陈志莲同志,现将采访情况刊载如下:
  问:什么叫做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国务院决定将过去进行的工业普查、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再加上建筑业,合并在一起进行普查,统称“经济普查”。今后每五年进行一次,除今年外每逢3、8年份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又因此次普查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大型普查,总称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问:为什么要进行经济普查?
  答:经济普查就是摸家底,为各级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决策依据。具体对我市而言,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市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为研究制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经济环境,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依据。
  问:经济普查工作非常重要,请简单介绍一下各级领导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视情况?
  答:可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11月12日亲自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这次会议上确定由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担任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温总理在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会后,国家、省、市、县四级都以政府名义下发了《认真开展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文件,我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问: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质量?
  答:除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外,一是必须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必须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二是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并将对普查员的奖罚与数据质量挂钩;四是确保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质量;五是加强对数据处理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问:经济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对象有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对象襄括了所有的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问:什么是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普查时期资料?
  答:本次经济普查从2004年开始,到2006年结束。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普查要反映的时期资料为2004年年度的数据。
  问:经济普查与以往的普查相比有哪些区别?
  答:以往的普查都 是单一的普查,而经济普查集以往的四个普查于一体,表式有三十七张,指标近2000个,都是以往任何普查难比拟的。
  问:经济普查的内容、特点、要求有哪些?
  答:内容为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技术开发的投入状况等。特点首先是普查涉及的区域广,不仅包括以往的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的所有内容,还将建筑业也纳入其中进行普查。普查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其次是调查的范围全,不仅包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第三是普查信息量大,岳阳市95%以上的经济总量集中在二、三产业,这次普查将可全面、详尽地了解岳阳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要求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返回]
版权所有:岳阳市统计局 制作:岳阳市统计信息中心
电话:0730-8223058 E_mail:x06jsz_hn@stats.gov.cn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最佳分辨率800*600)